宁波拼团购房140群(230)
  • 浅浅: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
  • 雪花飘飘:好的呢。
  • 零: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
  • 英雄:我去看过,很齐全。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日记本:这个楼盘性价比高。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 吃了么: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
  • 蓝天: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
249人申请入群

宁波将开展房产中介专项整治行动 设立28条红线

发布时间: 2017-04-20 14:12:11

来源: 现代金报

分类: 本地楼市

2287次浏览


设下28条“红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公开曝光

昨天傍晚,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的联合执法行动。据新出炉的文件,三部门将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并设置一些“硬杠杠”,有28条是明令禁止的。

给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行为设“硬杠杠”

●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正当经营行为

1.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

2.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3.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

4.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售房信息、相关许可审批证明;

5.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

6.捂盘惜售或者在一次性开盘后对不同区域房源推出差别优惠等形式的变相捂盘惜售、囤积房源;

7.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8.商品房实际销售单价与合同备案单价不一致;

9.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10.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

11.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12.未按规定执行预售资金监管;

13.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信息;

14.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

●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正当经营行为

1.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

2.未将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及时告知购房人;

3.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中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

4.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

5.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交易合同;

6.为不符合交易条件房屋提供中介服务;

7.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8.诱导、唆使、协助交易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低报成交价格或伪造虚假证明等骗取税收优惠;

9.侵占或挪用交易资金;

10.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信息;

11.参与非法集资、利用互联网违规从事金融业务;

12.评估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质。违规转移、变更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单位,导致估价机构不符合资质条件;

13.不按估价规范出具估价报告,通过低价恶意竞争等手段违规承揽业务;

14.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公开曝光

宁波市住建委相关人员介绍,之所以开展这样的专项整治行动,目的是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各种不正当经营行为,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房地产市场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今年4月底前,各在售和即将销售楼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要开展自查自纠。设立举报电话,开通举报信箱,征集线索。5月~6月,各地住建、发改、市场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联合查处机制,依法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及违法违规销售的行为,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查处;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行为,由发改(价格)部门进行查处;对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惩处力度如何?记者注意到,视情节轻重,被查处的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将面临书面警示、约谈主要负责人、公开通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暂停网签、市场禁入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将高压严查态势,真查真打、严查严打,狠查狠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公开曝光。


责任编辑: liangchunmei

团购报名

最新楼讯
楼盘导购更多>>
购房指南更多>>
小编推荐
订阅楼市楼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