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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二手房还没入住 就有人拿着租房合同上门要债

发布时间: 2016-09-28 10:00:21

来源: 现代金报

分类: 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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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三四月份,海曙区一名男子以老母亲的房子作为抵押,向北仑一对夫妇借钱,月息1.5%,可还款期限到了,该名男子迟迟无法还债,最终将这套房子过户给了对方。

眼下,这套房子已经归属北仑这对夫妻名下,可问题来了,新房子还没入住,却有人鸠占鹊巢,家里的锁也是三天两头被人给换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新买的房子被出租

9月17日,回娘家过完中秋节的陈女士回到位于海曙自己新买的房子,发现门锁已经无法打开,赶紧叫来正在上班的丈夫李先生。李先生于是请来开锁公司把家门打开并更换了锁芯。

正当李先生想回去上班时,家里突然闯进来了一伙小青年,问龚某某在哪里。李先生很疑惑地告诉对方,龚某某在今年7月份就已经将这套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了。

此时,这伙小年轻拿出一张房屋租赁合同,表示这房子是龚某某租给他们的,并请李先生离开他们租赁的房屋。

李先生一头雾水,无奈之下只能报警,在等待警察到来的过程中,又来了另外几拨人,他们也拿出自己带来的房屋租赁合同,纷纷表示此房屋是他们租住的,李先生完全懵了。

当天上午,警察到场大致了解情况后表示,这是房屋租赁纠纷,并让在场的人都去派出所做了笔录。

在民警询问笔录过程中,李先生大致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龚某某在外面借了许多外债,这些出借人在借款的同时,让龚某某签了份房屋租赁合同,以防龚某某万一不还款时可以有相应的证据,向龚某某索要借款,这些人的出借款从两万到六万不等,有的是以借条形式,有的则以房屋租赁合同形式。

龚某某究竟问多少人借钱,借了多少金额不得而知,为向原房主龚某某讨要说法,李先生给对方打去了多个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最后电话都是关机的。

一套房子租给多户人家

李先生说,今年4月份,在朋友的介绍下,他和妻子借给了龚某某70万块钱。借款时,龚某某以老母亲吴老太名下一套房产作为抵押,原本还款期限已经到了,但龚某某却迟迟还不上钱。

为此,龚某某就将母亲在海曙某社区一套70平米的房子过户给了李先生。今年7月,李先生夫妇俩拿到了房产证,给了龚某某1个月期限,让他将屋内腾空。

前不久,李先生妻子从娘家回来想看看房子有无清空时,却发现自家房门的钥匙也被人给换了,而且这套房子竟然被原房东龚某某分别租给了至少7户以上放高利贷的人。

“他们那些房屋租赁合同,漏洞百出,无房产证,仅仅是龚某某的签名,这些人居然可以无理霸占着房子。”

“警察告诉我,暂时无法鉴定房屋租赁合同真假,因我这个是二手房,按照司法上的房屋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原房主是否出租过此房屋要向原房主了解情况后才能下结论,所以,房屋只能暂时由先住的人暂住,至于腾退房屋的事宜要向法院咨询。”李先生一边说着,一边给记者出示了自己不动产权证书。

三天两头有人上门讨债

9月23日上午,记者跟随李先生一起来到了他所买的社区,楼下大门的锁芯已经被物业更换。

楼下有一名老太告诉记者,前段时间,三天两头有人上门来讨债,有的小年轻三更半夜在楼下摁门铃,整幢楼的业主都被烦死了,见大半夜的没有人来应门,讨债的人一怒之下便拿木塞将锁眼给堵住了,搞得整幢楼的人开不了门。

李先生从物业拿来楼下大门新钥匙后,上楼敲自己家房门,出来开门的是一个高大魁梧的小年轻,他说,这房子就是从自己朋友处租来的,别的事情不清楚。

“我们也真的希望,这个事情能早点解决,这样子下去影响很不好,半夜扰民不说,万一哪天发生个什么事情,我们也害怕!”

有知情业主向记者透露,原本,李先生所买来的这套房子里住着一个60多岁的老太太,儿子已经30多岁了,还有一个小孙子。“这户人家外面欠了很多债,至于这钱借来干嘛,我们也不清楚,现在祖孙俩被逼得在外租房,也挺可怜的,因为要债的人没有楼下钥匙,每天都有人乱摁门铃,搞得邻居们都无法好好休息。”

提及此事,物业公司更是一肚子苦水,物业一名工作人员说,三天两头有人来要楼下钥匙,钥匙孔被堵,锁芯都换了好几次。

-律师提醒

放高利贷有风险需谨慎

对于这起案子,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光明也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事件中的李先生可以以物权保护的名义起诉房屋占有人,要求其腾空房屋。若房屋占有人确实在抵押之前即订立了租赁合同,并实际占有房屋,则可以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拒绝腾空房屋。若房屋占有人所持的租赁合同为虚假的,或者名为租赁实为借贷担保,则其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应该腾空房屋。

另外,对于原房东,李先生可以以合同纠纷的名义,要求原房东赔偿损失,因为在合同履行中,原房东隐瞒了房屋已出租的情况,对李先生造成了损失。

同时,刘律师也提醒,高利贷可能会因债务人消失而无法受偿,另外,伴随高利贷借贷过程中多暴力收取债务等一些情况,风险极大,建议市民投资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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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fengying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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