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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人都在翻自家房产证!行政服务中心排队

发布时间: 2019-06-22 09:29:02

来源: 头条

分类: 楼讯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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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宁波市民的手机被一条“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的消息刷屏。市国土资源局发布消息,市政府已经同意过渡期政策在2月21日至5月31日过渡期后,我市将正式实施“划拨转出让”土地出让金补缴新标准。市行政服务中心排队,画面是:人从众!!!


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答疑。

问:哪种情况下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答:国有划拨住宅转出让需补缴土地出让金

2018年8月21日至2019年5月31日

可选择按原标准执行,也可按新标准执行

为何出台划拨补办新政策?

据介绍,市区基准地价及相关政策按规定定期进行调整。因种种原因,原老三区(不含江北圈外)个人划拨住宅一直执行1999年地价政策和补办标准。

宁波市区老三区和镇海、鄞州、北仑对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实行不同的补缴标准,特别是江北原三江片范围内和外的差异很大,圈外补办的标准远高于圈内,群众反映较多。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后,实行统一的划拨土地补缴出让金标准十分有必要。

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市国土资源部门开始起草市区划拨补缴标准,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的若干意见》,自2018年8月21日起施行,设立六个月过渡期(以申请受理时间为节点)。为确保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经市政府同意,过渡期政策在2019年2月21日到期后再延长三个月至5月31 日。

2018年8月21日至2019年5月31日,国有划拨住宅转出让补缴土地出让金可选择按原标准执行,也可按新标准执行。

如何确定划拨住宅补缴标准?

个人划拨住宅新标准,为住宅建筑面积乘以所在级别基准楼面地价的3%确定。

目前我市市区住宅楼面基准地价,分为8个级别。其中:

一级土地的楼面地价为6903元/平方米;

二级土地的楼面地价为6407元/平方米;

三级土地的楼面地价为5694元/平方米;

四级土地的楼面地价为3608元/平方米;

五级土地的楼面地价为2386元/平方米;

六级土地的楼面地价为1282元/平方米;

七级土地的楼面地价为959元/平方米;

八级土地的楼面地价为710元/平方米。

新补缴标准从2018年8月21日起正式执行后,过渡期政策在2019年2月21日到期后,再延长3个月至5月31日。

以原江东(二级地)某住房为例:用地分摊面积7.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按原标准补缴土地出让金为:573元/平方米(二级地段住宅用地土地权益基准地价)×7.5平方米=4297.5元;

执行新的补缴政策后,需补缴土地出让金为:6407元/平方米(二级地段住宅用地基准楼面地价)×3%×50平方米=9610.5元。

从上面的对比看,新旧政策相差较大。

下面这张表格,可以一目了然算清新旧补缴标准下“划拨转出让”各自需要交多少钱。

                                                                                                                                                 点击查看大图

那么,如何判断自己的房子处于哪个土地级别?

按照2017年初市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宁波市区新一轮基准地价的通知》,除奉化外的其他五个区,土地级别范围分别如下面表格所示。大家可以对照着看。

市国土资源局也明确,不动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登记的住宅土地性质只显示为“国有”的,可以去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看到底是“国有划拨”还是“国有出让”。下一步,各区国土资源分局会视情公布国有划拨小区的名单。

海曙区城市土地级别范围

级别

级别范围

一级

西界北起余姚江南岸,沿望京路西侧北斗河、护城河南下至中山西路经长春路至兴宁桥西。东以余姚江、奉化江为界。

二级

一级地外侧。东以江北区二级地、余姚江、奉化江为界,北以环城北路为界,西以铁路为界。南界沿铁路南侧的祖关山河南下,经南塘河北上,接铁路东抵奉化江。

三级

二级地以外。北以余姚江、江北区三级地为界;西以机场路为界;南界自机场路沿启运路东进,至雅戈尔大道南下,接杭甬高速东进,至南塘河南下,至雅源北路东抵奉化江。

四级

三级地以外。北以甬江为界;西界自余姚江南岸,沿望春桥西规划路和乡成大道东侧河流南下达通途西路,再往西至学院路,沿学院路往南抵跃进江,再沿藕缆桥路南侧河流达薛家南路,往南至环城南路,东拐后向南经跃进江、板桥港、机场路至鄞县大道,沿鄞县大道向东至奉化江西岸。

五级

四级地以外土地。西界北自余姚江南岸沿甬金高速南下至汇士路(集北路)西拐,再沿集旺路南下到纬五路西延至广蔺路,沿广蔺路南下经春华路东抵甬金高速,沿甬金高速往南达宁波机场南侧。南界自环机场规划路、214省道和鄞州大道迄奉化江西岸。

六级

(1)五级地以外。西界北自余姚江南岸沿宁波绕城高速南下,经甬金高速、洞桥镇规划区南缘达鄞江北岸;南界沿鄞江向东至奉化江。

(2)横街镇、章水镇、龙观乡、鄞江镇的建成区及规划建设区。

七级

六级地以外,行政界线范围内的平原农用地区。

八级

七级地以外成片的山地、林地。

江北区城市土地级别范围

级别

级别范围

一级

北以通途路(永丰桥—庆丰桥)为界,东以甬江为界,西以余姚江为界。

二级

一级地以外。北以环城北路为界;西与海曙区二级地相连;东界北自环城北路向南沿倪家堰河经大通路抵甬江北岸。

三级

二级地以外。西以宝庆路以南的江北大道为界;北沿宝庆路向东转南达云飞路,向东到康桥南路往东以铁路为界;自铁路和倪家堰路最西交叉点向东沿宝成路西头规划路达梅竹路。东以梅竹路沿江北大河达甬江北岸。西南与海曙区三级地相连。

四级

三级地以外。西以机场路为界;北以北外环路,X705乡道和农贸路为界。东以世纪大道为界。

五级

(1)四级地以外。东与镇海五级地相连,西以官山河、绕城高速为界;北以萧甬铁路为界;南以余姚江、甬江为界。

(2) 宁慈西路以北慈城镇护城河以内的土地。

六级

五级地以外。西界南接枫湾路南下抵萧甬铁路,沿铁路往东达慈浦路,沿慈浦路南下达沈海高速,经沈海高速、绕城高速向南至余姚江北岸;北以北慈线延伸至新联村东侧道路南拐至慈湖人家三期沿南山路、彩云路至湖塘下东侧河道沿河南下至61省道,经宁慈西路接绕城高速达镇海行政区界。东与镇海六级地相连。南以余姚江为界。

七级

六级地以外,行政界线范围内的平原农用地区。

八级

七级地以外的成片山地林地。

鄞州区城市土地级别范围

级别

级别范围

一级

北界自甬江东岸沿通途路往东至江东北路,往南接民安路,向东抵徐戎路,再向南经惊驾路达中兴路。东以中兴路为界,南以兴宁路为界,西以甬江和奉化江为界。

二级

一级地以外。东界福明路;南界铁路;西界甬江和奉化江;北界自甬江南岸沿中兴北路、中兴路南下,经通途路往东达福明路。

三级

二级地以外。北以甬江为界;东界自常洪隧道南沿世纪大道抵通途路向东达福庆北路、福庆南路、新市路;西以奉化江为界,和海曙区三级地相连;南界西起奉化江东岸沿鄞县大道向东至创新路,沿创新路北上达杭甬高速向东至世纪大道再向北到铁路,沿铁路往东接新市路。

四级

三级地以外。北以甬江为界;东界自甬江南岸经聚贤路—盛莫北路达杭甬高速西转至下应北路,再南下至鄞县大道,经金峨路达鄞州大道。南界沿鄞州大道往西经广德湖南路北上到日丽中路向西经宁西线、下江至奉化江东岸。西界以奉化江东岸为界。

五级

(1)四级地以外土地。西界自奉化江南下句章中路以南规划路,再东拐至明光路,再经横塘河以南小路—环镇北路—环镇南路达甬台温高速,沿甬台温高速北上接绕城高速东延至甬台温铁路;东界北自甬江南岸沿东环北路、东环南路南下至富强路东延规划路西拐接甬台温铁路后南行与绕城高速相接。

(2)东和南以中塘河、东钱湖岸线为界;北以玉泉北路及其向东延伸段为界。西以东钱湖大道为界。

六级

(1)五级地以外。西界以奉化江为界;南界沿绕城高速向东达明辉路,沿高速沿景家岸村以北道路、陈家团村河流达甬新河,沿甬新河北上达定桥路,经定桥路往东至新宁横路南下抵甬台温铁路,经甬台温铁路、甬台温复线高速达明州大道,再往东以东钱湖风景区湖岸平地、低岗地貌界线为界。东界北自鄞州和北仑边界沿绕城高速南下,和东钱湖风景区湖岸平地、低岗地地貌界线连接。北与北仑、江北六级地相连。

(2)五乡镇、横溪镇、东吴镇、塘溪镇、咸祥镇、瞻岐镇的建成区及规划建设区。

七级

六级地以外,行政界线范围内的平原农用地区。

八级

七级地以外成片的山地、林地。

镇海区城市土地级别范围

级别

级别范围

四级

(1)北以静海路-环城北路-城河东路-招宝山路为界。西以环城西路-车站路-隧道北路为界;东、南界为甬江北岸。

(2)东以望海南路为界,西以西大河北路为界;北以镇海大道为界;南以永平西路为界。

五级

(1)四级地以外。北以雄镇路、北环东路为界;西以绕城高速为界;东、南以甬江为界。

(2)四级地以外。北以中大河为界。东自中大河南岸往南沿望海南路北段南下至静远西路向东延伸段,经耕渔南路和永茂西路东延规划路相接,沿此路往东和南拐至明海南路和北外环路交叉点,再沿北外环路、东环北路抵甬江北岸;西以九龙大道、镇海区西南行政界线为界,南与江北区五级地相连。

六级

(1)五级地之外。东以海岸线和甬江为界,北以宁波绕城高速、甬舟高速为界。西与江北六级地相连,南与北仑六级地隔江相望。

(2)九龙湖镇规划建设区。

(3)澥浦镇规划建设区。

七级

六级地以外,行政界线范围内的平原农用地区。

八级

七级地以外成片的山地、林地。

北仑区城市土地级别范围

级别

级别范围

四级

北以明州路为界;东以辽河路为界;南以泰山路为界,西以杭州湾环线高速(宁波大碶疏港公路)为界。

五级

(1)四级地以外。西起钱塘江路为界,南边界为西起钱塘江路与穿山疏港公路相交处,沿穿山疏港公路往东至329国道,沿329国道往东至规划云台山路,沿规划云台山路至铁路;东边界自铁路往北至珠江路,沿珠江路往北至进港路,北以进港路为界。

(2)东界西起崇邱路,沿崇邱路往南过隧道沿黄山西路至季景路,沿环山南路南下达泰山路,接小浃江路。南以小浃江路为界;西界自小浃江路往西至渡口路,沿渡口路往北至锦绣名苑小区南河流,沿维四路往西经甜蜜家园小区西侧道路经江南公路达汽渡路。北以振兴西路、振兴东路为界。

(3)东环北路以西。

六级

(1)五级地以外。东以临港二路沿线河流—临港二路—第二通道—霞浦路以东河流—G329—大运河路为界;南以穿山疏港高速及其以北规划路连接铁路和G329及规划路为界;西以新安江路—泰山西路—小河—官河—北仑港发电厂西边河流为界。北以海岸线为界。

(2)五级地以外。东界北自甬江南岸笠山东边河流南下至外环路,经东海路—鹰山路—小浃江路—北平路达通途路、绕城高速;南与鄞州六级地相连;北以甬江为界。

(3)大榭开发区东至七顶山路,南至行政界线,西至第一大桥,北至山地林地。

(4)柴桥街道:东至穿咸线,沿穿咸线往南至穿山疏港高速公路,南至穿山疏港高速公路,西至盟光路,北至329国道。

七级

六级地以外,行政界线以内的平原农用地区,包括梅山岛、大榭开发区规划开发平地。

八级

七级地以外的成片山地林地、小岛。

4个常见小问题,国土局权威解答

①自己是划拨住宅的法定继承人,这种情况需要去补缴土地出让金吗?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划拨住宅的,可直接办理过户登记,无需补办出让。

②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为国有的,是否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出现这种情况,市民可以去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明确国有划拨还是国有出让。下步,相关国土分局会视情公布国有划拨小区名单。

③房改房怎么补缴?

房改房划拨补办出让按照商品住宅用地执行。

④针对一些车库车位补缴标准,是否跟住宅一样呢?

住宅小区土地性质为划拨的,土地登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车库车位的,按照城镇住宅用地标准补缴出让金。

市民可以去哪里办理补缴手续?

市国土局介绍,原老三区(原海曙区、原江东区、原江北规划圈内)和鄞州中心区内土地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个人划拨住宅补缴出让业务受理点有:

(1)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不动产登记窗口)位置: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 受理范围:原海曙区、原江东区、原江北区规划圈内(不含洪塘、慈城、庄桥)、高新区(不含贵驷)划拨补办出让业务(可同时办理不动产登记)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咨询电话:0574-87185516 公共交通:公交市行政中心西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站,地铁1号线福庆北路站

(2)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81890)受理点(大厅一层)位置:中山西路298号 受理范围:原海曙区范围内划拨补办出让业务(不动产窗口可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咨询电话:87260862 公共交通:公交卖鱼路中山西路口站,地铁1号线大卿桥、西门口站

(3)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一楼11、12、13号窗口)位置: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 受理范围:江北区辖区内(除慈城镇外)划拨补办出让业务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3:00-16:00 咨询电话:87629397 公共交通:公交康桥南路丽江东路口站、华辰大桥北站。

(4)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位置: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578号鄞州体育馆内 受理范围:潘火街道、中河街道、下应街道、首南街道、钟公庙街道范围内划拨补办出让业务(可同时受理不动产登记)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6:00-16:45 咨询电话:0574-88225053 公共交通:公交鄞州行政服务中心站,公交鄞州体育馆站,公交钱湖南路文华路口站

(5)邱隘国土所受理点位置:鄞州区邱隘镇文卫东路120号 受理范围:邱隘镇(不含东部新城规划区域范围)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审批,可以同时受理不动产登记。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1:00,13:30-16:30 咨询电话:0574-88390090,0574-88390296 公共交通:公交盛莫路/p>

(6)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64号窗口)位置: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 受理范围:高新区范围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审批,不能同时受理不动产登记。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夏令);8:30-11:30,13:30-17:00(冬令) 咨询电话:0574-89288944 公共交通:公交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站

(7)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受理点

位置: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 受理范围:原海曙区、原江东区、原江北区规划圈内(不含洪塘、慈城、庄桥)、高新区(不含贵驷)和东部新城范围内划拨补办出让业务,不能同时受理不动产登记。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6:30 咨询电话:87185508 公共交通:公交市行政中心西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站,地铁1号线福庆北路站

办理补缴手续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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